近日,广州法院审结了一起黑恶势力打着“上门防水补漏”幌子组织的刑事案件。该犯罪团伙以“专业防水、补漏”为诱饵,通过欺诈订单、虚假报价、恶意加价等手段,多次实施诈骗敲诈勒索行为,强行收取高额费用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。最终,四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2021年开始,被告人戴某、戴某、韩某、卢某为获取非法利益,以提供上门防水、补漏服务为借口,实施诈骗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,逐步形成以戴某为首的邪恶犯罪组织,与戴某、卢某、韩某、达劳等同伙分别处理。该犯罪组织打着“防水补漏”的幌子,吸引不法分子通过在第三方网络平台投放广告获取流量,并利用好评向不特定的社交群体推送广告,吸引订单,增加曝光度。打着免费上门检查的幌子,组织成员代特定人接单,安排人员上门。他们只报出每公斤胶水的单价,避免提及总价或预计用量,并给出长期保修,以欺骗受害者同意施工。他们在施工过程中,造成漏水、随意钻孔、恶意使用大量防水材料,欺骗受害人支付高额费用。当受害人质疑高价时,他们采取威胁、侮辱等方式逼迫受害人付款。例如,戴某、韩某接手某厕所防水补漏业务后,利用上述手段欺骗受害人同意施工。施工过程中,浇了胶水170多公斤,索要4万元。受害人拒绝、拒付后,戴某等人对受害人进行威胁、辱骂,并逼迫受害人支付1万元。该邪恶犯罪组织共实施敲诈勒索犯罪8起,涉案金额3万余元(其中未遂6千余元);诈骗犯罪共12起,涉案金额42万余元。该案经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一审通过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作出生效判决:戴某、戴某、韩某、卢某犯诈骗罪、敲诈勒索罪,分别判处八年零两个月至三年零两个月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 【法官叙述】对表达不满的用户实施“软暴力”反抗与恶性犯罪组织的行为特征相符。法官认为,本案中,被告人分别以防水、补漏为名,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,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。组织成员层次清晰,分工明确,相互协作。他们以开展防水、补漏工程为幌子,造成漏水,并通过隐瞒、虚报价格、虚增使用量等方式实施诈骗。受害人对高额维修费用提出异议时,以辱骂、威胁等“软暴力”对其进行威胁,并多次通过诈骗、勒索等方式获取高额不正当利益,造成防水补漏市场混乱,严重扰乱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,破坏人民幸福生活。和安全。这与恶性犯罪组织的行为特征相符。法院予以严厉打击,表现出对有组织犯罪的“零容忍”。”阿托宾,有责任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安宁生活。法官提醒,消费者在网络平台选择维修服务时应加强信息筛选,尽量签订书面合同,并注意证据保全。遇到此类“维修刺客”,一定要及时报警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合法,不应因贪婪而跨越法律红线,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。